大连外国语大学文件

大外校发〔2017〕110号


关于印发《大连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岗位

聘期考核业绩目标》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发展与建设,明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聘期内的任务目标,学校制定了《大连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聘期考核业绩目标(2016.12-2020.12)》,经2017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17年10月10日

大连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目标(2016.12-2020.12)

为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发展与建设,明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聘期内的任务目标,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22号)和《大连外国语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大外委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6-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业绩目标,全面考核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目标

聘用到学校主体岗位的一线教师,应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工作和各级岗位的业绩成果要求。能够精诚合作,团结协作,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应有的核心与主体作用。

(一)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根据教学工作的特点,聘用到各类教师岗位的人员每年度须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达到学校要求,作为年度考核和计发岗位津贴的依据。

1.教师教学工作量根据《大连外国语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新进及新调入人员按照所聘岗位进行考核,当学期不做工

作量要求,但必须完成所在教学部门及单位安排其承担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教师科研工作要求

1.教授岗位

科学研究方向明确、稳定。聘期内,在国内取得本研究方向较高水平成果。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提升科研能力。组织或参与学术团队,在校内组织学术讨论活动,在研究方向范围内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撰写论文,在校内外开设学术讲座。参加国内外专业性的学术研讨会并作大会发言或提交会议论文。

2.副教授岗位

科学研究方向明确。聘期内,在国内取得本研究方向成果。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加入或隶属一个稳定的学术团队,在校内组织或参加学术讨论活动,在研究方向范围内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撰写论文,在校内开设学术讲座。参加国内外专业性的学术研讨会并提交会议论文。

3.讲师岗位

能够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并有科学研究方向。聘期内,加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在校内参加学术讨论活动。

4.助教岗位

聘期内,加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协助项目主持人适当地开展科研工作。

(三)体现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的工作任务

1.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2)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规划)教材1部。

(3)作为负责人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科研工作任务:

(1)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我校认定的B类核心期刊论文3篇。

(2)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译著(署名第一,中译外本人承担部分累计字数不少于12万字)1部。

(3) 主持教育部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包括重大项目子课题)。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二完成人及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2)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规划)教材1部。

(3)作为负责人完成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三)。

(4)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

科研工作任务:

(1)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我校认定的B类核心期刊论文2篇。

(2)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译著(署名第一,外译中,本人承担部分累计字数不少于20万;中译外,本人承担部分累计字数不少于12万字)1部。

(3) 参与教育部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主持人排名前二)。

(4) 主持省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科研项目2项。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三完成人及以上,或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辽宁文学奖(排名第一),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五)、二等奖1项(排名前三)、三等奖1项(排名前二)。

(2)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规划)教材1部(排名前二)。

(3)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二)。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指导教师。

科研工作任务: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我校认定的B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译著(署名第一,外译中,本人承担部分累计字数不少于15万;中译外,本人承担部分累计字数不少于12万字)1部。

(3)参与教育部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主持人排名前三)。

(4)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项。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四完成人及以上;或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辽宁文学奖(排名前二);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二等奖。

4.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五)、二等奖1项(排名前四)、三等奖1项(排名前三);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

(2)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或编写出版省级及以上获奖(规划)教材1部(排名前三)。

(3)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三)。

科研工作任务:

(1)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C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

(2)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二);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译著(署名第一,外译中本人承担部分累计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中译外本人承担部分累计字数不少于10万字)1部。

(3)参与教育部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五),或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二)。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五完成人及以上,或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三),或辽宁文学奖(排名前三),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二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社科进步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5.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六)、二等奖1项(排名前五)、三等奖1项(排名前四)。

(2)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或参与编写出版省级及以上获奖(规划)教材1部(排名前三)。

(3)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四)。

科研工作任务:

(1)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C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2)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译著)1部(排名前二)。

(3)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二),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五完成人及以上,或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三),或辽宁文学奖(排名前三),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二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社科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6.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排名前六)、三等奖1项(排名前五)。

(2)参与编写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排名前二);或编写出版省级及以上获奖(规划)教材1部(排名前四)。

(3)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

科研工作任务:

(1)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C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译著)1部(排名前三)。

(3)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二)。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五完成人及以上,或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三),或辽宁文学奖(排名前三),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二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社科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7.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2)参与编写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

(3)参与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二)。

(4)获得市级高校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获得校级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1项。

科研工作任务: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排名前二)。

(2)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三)。

(3)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社科进步奖获得者。

(4)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8.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2)参与编写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

(3)参与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三)。

(4)获得市级高校教师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获得校级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科研工作任务: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排名前二)。

(2)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四)。

(3)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社科进步奖获得者。

(4)参与校级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二)。

9.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教学工作任务:

(1)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2)参与编写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部。

(3)参与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五)。

(4)获得市级高校教师教学比赛三等奖1项;或获得校级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科研工作任务: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排名前二)。

(2)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五)。

(3)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社科进步奖获得者。

10.助教一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

(1)教学方面:能够认真完成一门本科生课程的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考核等各环节教学工作,达到规定的教学要求,做好教研室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2)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方面:能够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建设、管理,评估及项目建设。

(3)完成高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目标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养与能力。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赋予的工作任务,聘期内各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5.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达到岗位对科研和学术水平的相应要求。

6.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就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发展策略或政策研究撰写1篇调研报告。

7.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做好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

8.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如出现问题和失误,实施责任追究制。

9.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做到诚实守信、团结协作。

10.服从领导安排,具有大局观和全局意识。